9月8日下午14点,《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市红十字会救灾备灾中心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瑞,市红十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白龙,省红十字会赈灾救护部二级调研员谭延玲,120急救中心、省市医院急诊专家,红十字志愿者20余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张瑞首先就召开此次座谈会的目的、修改《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的重要意义、工作步骤等进行了通报说明。与会代表结合事先下发的条例,围绕社会急救、公众应急救护培训、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救护车上急救人员配备、医疗机构接诊、目前急救事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最后,张瑞表示:一切的基础是人的生命和健康,院前急救工作至关重要,做好这项工作不单单是医院、120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网络医院和专业医护人员的事情,更多的是让社会公众学习、掌握救护知识和技能,形成专业人员与社会公众人人参与的院前急救网络。此次修改、完善条例,就是为今后依法开展院前急救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座谈会结束后,将继续与各位代表保持紧密联系,也希望大家继续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邮箱为修改条例建言献策,继续齐心协力为建设文明、和谐、宜居济南,保障 “大强美富通”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顺利实施做出贡献!
白龙表示: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场救护,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红十字会传统工作,也是法定职责。近年来,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纪委监委、市文明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直机关单位的支持下,依法开展了应急救护培训“五进”活动,重点开展了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进机关”活动,完成了济南市9家4A级景区红十字救护站的建设,社会公众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他希望通过此次修改条例,能为市红十字会发挥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红会人不会辜负政府信任,人民的期望,为实现“大强美富通”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实施红会行动!(文/图 徐琳)
白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济南市120急救中心主任、急救专家刘家良倾听与会代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