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角膜)捐献相关知识
1、遗体(角膜)捐献的原则?
遗体(角膜)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什么样的人能成为遗体(角膜)捐献者?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志愿者,没有甲类传染病或参照甲类传染病防控的乙类传染病,均可捐献遗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捐献遗体,应当征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3、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到市红十字会或辖区红十字会领取《山东省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表》,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交回,红十字会存档。
4、遗体(角膜)捐献后如何缅怀?
省暨济南市遗体捐献纪念林位于长清区山东福寿园文化陵园内,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家属可前去缅怀。
1、联系电话:0531-87081590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1407室
2、联系电话:0531-8706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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