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关于授予2024年度为中国红十字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捐赠人奖章奖牌的通报》,决定授予33个捐赠人“中国红十字人道勋章”,授予54个捐赠人“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授予535个捐赠人“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授予20个捐赠人“特殊贡献奖”。
济南市5个捐赠人榜上有名:济南明水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荣获“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博爱泉城光明行”白内障公益复明基金、丁士宁荣获“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获“特殊贡献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持续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用更深的热忱影响带动我市广大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保障民生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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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总会按照以下标准,对一次性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捐赠人进行表彰:
(一)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捐赠证书;
(二)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捐赠证书;
(三)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人道勋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捐赠证书及“博爱”牌匾。
(四)对一次性捐赠非货币财产公允价值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特殊贡献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