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不超过12%限额
2024年A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00万元,该公司积极从事公益事业,向济南市红十字会捐款50万元,济南市红十字会向A公司开具了山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假设该企业除捐赠外无其他涉税调整的事项):
允许扣除的捐款限额=1000×12%=120万(50万<120万,可直接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000-50=950万元。
假设当前企业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因企业类型,如小微企业、高新企业等,会有所不同,具体以税务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此处按基本税率25%),计算捐赠前后的税款额度区别如下:
应纳税款=950×25%=237.5万元
本年度未捐款时纳税:250万
本年度捐款后纳税:237.5万
分类 | 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 缴税额度 (万元) | 少缴税金 (万元) |
未捐赠时 | 1000 | 250 | 12.5 |
捐赠50万元后 | 950 | 237.5 |
相当于支出37.5万,但做出了50万元的公益贡献。这就是大家所说的“抵税”效果。
案例二:超过12%限额
2024年A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00万元,该公司积极从事公益事业,向济南市红十字会捐款150万元,济南市红十字会向A公司开具了山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假设该企业除捐赠外无其他涉税调整的事项):
允许扣除的捐款限额=1000×12%=120万(150万>120万,当年只能扣除12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0-120=880万元
假设当前企业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因企业类型,如小微企业、高新企业等,会有所不同,具体以税务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此处按基本税率25%),计算捐赠前后的税款额度区别如下:
应纳税款=880×25%=220万元
本年度未捐款时纳税:250万
本年度捐款后纳税:220万
分类 | 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 缴税额度 (万元) | 少缴税金 (万元) |
未捐赠时 | 1000 | 250 | 30 |
捐赠150万元后 | 880 | 220 |
当年税前未予扣除的30万元可结转下一年度扣除。
案例三:一般捐赠(需缴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
某企业将自产市场价100万元(不含税)的服装捐赠给红十字会:
销项税额=100万元×13%=13万元,
若该批服装生产成本已抵扣进项税10万元,
则增值税应纳税额=13万元-10万元=3万元。
案例四:扶贫捐赠(免税)
某企业外购50万元(不含税)的文具,通过红十字会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学校:
若符合扶贫免税条件,销项税额为0;
但对应的进项税额(50×13%=6.5万元)需转出,不得抵扣。
建议企业捐赠前与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沟通,确保税务处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