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
发布日期:2026-08-06 18:04 信息来源: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总支(组织人事) 浏览次数:

       8月4日,市红十字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邀请济南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教授郝颖钰作专题授课。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勤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委员、宣传部部长、一级调研员曲振腾一行到会指导。市红十字会党组班子成员参加,市红十字会机关和救灾备灾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红十字会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采取专题辅导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十二个坚持”开展专题学习,系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通过深入浅出的专题辅导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明晰了法治建设工作方向,夯实了依法履职思想根基,为推进人道领域法治实践提供了有力理论指导。

       党组班子成员、部分部室负责人和区县主要负责人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理解透彻、体会深刻,达到专题学习的目的。曲振腾对本次学习研讨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市红十字会党组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高度重视,组织严密、形式新颖、紧贴实际、成效明显。希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学用结合,深化研讨交流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的务实举措,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具体行动。

       刘勤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全市红十字系统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红十字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中彰显红十字会的责任担当,为“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贡献红十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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